對某d牌(某B牌?)精油的評價 part 2:芳療新手知識

In der Oper ist alles falsch
8 min readMay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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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芳療與精油、花水的德文書籍,僅取市面上廣受好評或具有學術性質者購之

要以學理作為對這牌精油的商業宣傳與品質判斷標準,得先對芳療的學理有基礎瞭解。以下先提供最基本的精油和芳療知識,參考文獻有:
- Von Braunschweig. Pflanzenöle, Aufl. 3, 2010. 中文版書名為《植物油全書》
- Wabner/Beier. Aromatherapie, Aufl. 2, 2012. Wabner 在今年2月14過世,創立了精油品牌WADI。臺灣有個號稱是德國品牌的精油類美妝保養品牌葦柏納Webner,是跟這位教授購買配方使用權。
- Werner/von Braunschweig. Praxis Aromatherapie, Aufl. 5, 2016. 中文版書名為《芳香療法實證學: 基礎理論.精油素描.臨床應用》
- Zimmermann. Aromatherapie für Pflege- und Heilberufe, Aufl. 6, 2018.

一、精油(Ätherisches Öl)的定義
提取自植物,而不含仿生或人造成分的高濃度混合物質。這些物質包括單萜、倍半萜、雙萜類化合物,以及與這些化合物連結在一起的乙醇類、酯類、醚類、酸類、酚類、内酯、苯丙烷類等等有氣味的物質,有些植物還有色素或蠟質。這些物質大部分有難與水相溶、高度可燃的特性,因此被冠以「油」之名,但必須和其它日常用語也稱為「油」的物品區辨。在大分類上,至少必須理解它與一般的植物油(植物性的脂肪油)以及石油提煉出的礦物油是不同的東西。其中礦物油因為化學結構完全不同,也不適合作為芳療用品,因此不在本文討論範疇。

小結:「純」的天然植物精油的成分不「單純」,相反地依然超級複雜。所謂的「純」,指的是經過的加工程序及添加物越少越好,內含的物質種類與比例與植物原生狀態越接近。

因此芳療可被視為藥草學的分支,但說出「多年來歐美人認為精油是中草藥」的台灣現代精油協會理事長顯然需要惡補醫學史,因為西元10–11世紀的西方醫學先驅之一,古波斯的阿比西納開發蒸餾技術,試圖用玫瑰花水來治病,而我不懂波斯人為何要把原產在自己土地上的大馬士革玫瑰產品當作是中藥。同樣地,澳洲原住民早就懂得利用澳洲茶樹的葉片療癒皮膚,美洲原住民應該也不會把自家對於原生植物成分的利用當作是在使用中藥。

二、精油的提取方式
1. 冷壓榨取:通常用在脂質植物油及柑橙橘、檸檬類等芳香物質含量豐富的水果。
2. 水蒸餾:最普遍的提取方式。缺點是會逸失精油中親水的物質部分,但也順勢產生了精油的副產品:純露。
3. 有機溶劑萃取法:主要用在精油含量少、高貴珍稀的花朵類。作法是將植物浸泡在有機溶劑中,待植物內的物質融進溶劑後,再對溶劑進行過濾和分離,這也是「原精」的製作方式。這類製作優點是相較於蒸餾法,對植物內含的物質甚至蠟質、色素保存更完整。缺點是必須注意使用的有機溶劑是否被完整分離,廠商的技術和信譽門檻高。樹脂類精油也可以用這種方式提取。
4. CO2超臨界萃取法:利用高壓定溫的方式,以二氧化碳作為溶劑。優點是完全不需要其它溶劑,而且能完整保存對於溫度敏感的物質(前述的水蒸餾和有機溶劑萃取法不可避免會犧牲活性大、不耐高溫的精油成分)雖然適用於絕大多數植物,但產量少、製程貴、自然價格也高。

小結:蒸餾法是古老、通用、成本低的精油提煉方法,但以水作為媒介、以及蒸氣的溫度影響了精油成品中與植物體內原始成分的物質含量差距。

三、芳療在現代醫學中的定位
如果把精油當成是對於植物芳香成分的運用,其實古今中外屢見不鮮,端午節配掛艾草、洗艾草浴,運用橘子皮、柚子皮、檸檬作為居家清潔產品原料都是很原始的方式。但若提到芳療,不可避免指涉的是以西方實證醫學為本,對於某一種產品、某一種使用方式、與某一種身體症狀的舒緩、治癒之間的因果關係。對於這個驗證過程的窮極特定(例如使用的植物品種,薰衣草是真正薰衣草、醒目薰衣草、頭狀薰衣草還是高地薰衣草,鼠尾草是真正鼠尾草還是紅花鼠尾草…etc.),製造過程是使用前述的哪一種方式、使用方式是透過直嗅、水薰、塗抹皮膚、泡浴甚至內服、針灸等等都有依照科學實驗方法反覆驗證的理性療程。

小結:芳療不只是嗅覺上的「芳香」療法,而是將精油結合植物性油脂與水的體內、體外、針灸等等運用植物的各種理性療法。

芳療的起源
歐陸芳療的發源,即使是德文教材也歸功於1910年的法國化學家René-Maurice Gattefossé。他在實驗室火災後,反覆將燒傷處浸泡在新鮮蒸餾出的薰衣草精油並察覺到療效後,後續開展的研究。其投身以自然科學實驗方法檢驗植物精油與醫學療效的因果關係,奠定了今日芳療學的基礎,芳療因此在法國早早被納入了醫事實務中。

芳療在歐洲各國
相較於法國將芳療納入醫事實務,芳療在英國被視為獨立的自然療法,除了醫師、助產士外,芳療師具有獨立的考照制度;德國沒有將「芳療」視為獨立的療法,而是作為具有醫師及自然療法師證照者可以採用的醫療行為。助產士、心理治療師、化妝品業、護理人員則可以在醫師監督之下使用。換句話說,「芳療」在德國不是一個獨立的職業,也不適合被看做是替代一般醫學的療法,毋寧說是一般醫學中的補充性療程。

芳療對於精油的應用方式
精油作為芳療用途的內外運用形式多樣,最引發討論的不外兩點:
(1) 使用劑量:精油作為高濃度的綜合性物質,除極少數精油可以直接使用於人體,絕大多數需稀釋在其它基底油或結合劑中使用。大部分的「純」精油直接外用於人體時,輕則產生灼熱感、脫皮,重則引起腐蝕性灼傷(純精油都需要特別裝在玻璃瓶,不適合裝在塑膠罐了,除非誰的皮膚和身體黏膜比塑膠堅硬)。稀釋濃度則視使用方式、使用對象年齡及身體狀況有明顯區別。原則上外用比例是嬰幼兒不得超過0,5%,成人日常用途為1%,偶一為之進行按摩甚至是應用在醫療用途時,稀釋的比例也不會高過5%。

各家精油商的包裝瓶口滴管品質、口徑、不同提煉方式、不同植物精油濃稠度有差異。因此概略計算方式是20–25滴為1 ml,以此基準計算將精油稀釋到其它結合劑的比例。

(2) 是否允許內服:英系芳療不採取內服手段,法系芳療作為正統醫學療程,雖然採納內服手段,但也鮮少使用。理由是吸收效率遠比皮膚外用差、精油必須加其它油脂稀釋後,並以膠囊保護其成分通過胃、到達小腸後經黏膜吸收。稀釋比例、膠囊原料及填裝的拿捏均屬於藥學專業。

小結:
1. 法國是歐陸芳療前輩,在眾多前提之下肯定芳療屬於醫事行為,因此內服精油如同服藥,屬於醫療手段。英國和德國因對芳療與醫療的關係有不同定位,沒有正式接受內服的療法。德文文獻僅以作者個人體驗的形式記載,同時強調內服法需要搭配專業的治療師。
2. 「純精油」使用時一定要經過「大量稀釋」,以脂肪性植物油脂或其它親油性結合劑稀釋後使用。

四、芳療商品的挑選
芳療的主要形式,是將精油以安全濃度稀釋到植物性油脂中,運用植物性油脂當載體,並透過皮膚、黏膜吸收。除了精油本身各種芳香物質對人體的生理、心理療效外,多數植物油的脂肪酸鏈可以分解為足以穿透細胞膜、進行細胞物質轉換的分子,因此芳療商品的品質同時取決於植物油及精油的品質。

植物油的品質比較好理解,畢竟許多植物油就是日常食材之一,好的食用油也是取得芳療基底油的最便利管道,可以直接以食用品質作為芳療品質的標準,畢竟兩者的目的都是為了吸收植物油之中的天然養分。

植物油的品質從製程就可以快速判斷:
1. 冷壓搾取的營養價值高:其中攝氏60度內搾取的「冷壓原始油」營養價值最高。攝氏150度內加壓榨取的冷壓油,在榨取過程沒有另外加溫,但機器運轉自然產生的溫度依然已經開始影響油品品質,唯因為溫度在攝氏150度內,尚未產生對人體有害的反式脂肪。由於「冷壓」並不是個精確的法律概念,產品如果只標示「冷壓」,並無法判斷後續有沒有再經過精煉,而只標示「初榨」,也無法判斷榨取過程到底有沒有受到高溫影響,必須詳閱商品說明。
2. 熱壓油一定要過濾和精煉,營養價值低:高溫搾取有助於提高出油率,若加上有機溶劑如己烷、石油醚輔助,更可以使原料的出油率達到百分之百,因此是大量製造食用油的普遍方法。這種製程產出的油品必須被過濾並精煉,淘汰混入其中因高溫產生的變質、與不可食用的有機溶劑。精煉程序又可分為:
(1) 脫漿:添加磷酸,增加油品保存期限。代價是許多有益的脂溶性物質如卵磷脂會被去除。
(2) 去酸:透過加熱並加入鹼性物質,使變異的自由基皂化,再將產生的皂基過濾清除。
(3) 漂色:去除胡蘿蔔素等其它有色的天然抗氧化物,使產品的外觀、氣味均質。
(4) 蒸餾:真空高溫蒸餾,將前述步驟產生的溶劑、殺蟲劑、自由基去除,也去除不必要的氣味與味覺。需留意最後這一步驟依然可能產生部分反式脂肪。

小結:植物油部分,無論是食用或進行皮膚護理,第二種經過熱壓及(或)經過精煉製程的植物油可說是應該被劣後考慮的對象。

精油的品質直接涉及系列文正題,因此留待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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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hr sind nur die Wirkungen, die davon ausge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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