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苗得雨之際,勿揠苗失根論事
世界各國對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策略已進入第二階段,也就是從初期的全面防堵,走向與病毒共存減災的措施,轉換策略的關鍵莫過於數家新冠肺炎疫苗產品研發成功,並因應緊急事態,已在世界多國取得上市許可,開始大規模施打。
儘管已完整接種疫苗的人口數量比例越高,越能盡早實現群體免疫(Herdenimmunität)的公衛目標,然而將疫苗施打進人體,並因此刺激免疫機能發揮作用,顯然是對於個人生理機能的調控,本質上屬於個人身體自決權的核心事項。也就是個人應能自主決定是否接受某一種品牌、某一種功效的疫苗接種。個人自決(Selbstbestimmung)與可能基於國家整體公衛利益所推導的公民義務(Bürgerpflicht)分別佔據接種政策思考的兩個極端。
以德國聯邦層級在2020年12月18日制訂的〈請求新冠病毒防護接種規則〉(Verordnung zum Anspruch auf Schutzimpfung gegen das Coronavirus SARS-CoV-2, Coronavirus-Impfverordnung oder CoronaImpfV)的規範思維為例,其仍是將疫苗接種視為是基於個人自願性質,向國家請求提供接種服務的行為,而國家逐次依據疫苗供貨量,得基於政策考量制訂具體規定,漸次滿足有此需求的人民。
根據該規則,全德國具有請求權(§1)的居民根據年齡、工作場所、職業類型、生理狀況等所導致的染疫條件排序,依照疫苗供貨量漸次接受接種服務,無論是至疫苗中心或是至一般醫療門診皆然。就聯邦與地方的事務分配上,聯邦負責統籌調度疫苗貨源並提供經費;邦則依照各行政區的人口數、接種比例與疫情盛行率等因素發配疫苗、管理在地倉儲安全,並組織邦內的醫療院所、職業公會人力、國軍或物流公司,藉以支持邦內疫苗中心與機動接種小組的運作。該規則歷經數次修訂,5月17日起各邦陸續自家醫診所開始,6月7日起疫苗中心亦全面廢除優先順位排序,依照現行版本,所有符合條件、有接種意願的民眾,皆可預約時段,使用家醫門診或接種中心的疫苗施打服務;同時,企業醫師亦得為公司內部職員提供疫苗接種。
儘管接種管道日趨多元,新冠肺炎疫苗的產能供不應求依然是個全球性的現象。在AstraZeneca疫苗經大規模接種,在3月上、中旬因疑有導致青壯年人士腦部血栓的風險而被暫停使用,3月底開始,AstraZeneca疫苗僅提供給60歲以上老年人,已接種第一劑AstraZeneca疫苗的低齡人士,依據德國常設接種委員會STIKO的建議,若無特別聲明,第二劑將改提供mRNA疫苗,或可在個別風險評估下自願性繼續施打AstraZeneca疫苗。根據STIKO的接種建議,除卻因為新發現AstraZeneca疫苗的副作用,而不得不替換第二劑品牌的一部分接種者之外,未推薦一般接種者抽換疫苗品牌混打,新冠肺炎疫苗的供需因各廠牌疫苗產能、運輸與交互作用調度的綜合影響下,呈現僧多粥少的情況。
在此情形下,一時向隅的民眾難免有所不滿。國內有人類學學者轉述其駐德友人的生活經驗,對於德國的疫苗接種政策轍有怨言。具體事項包括下列:
- 1月底聽德國衛生部長說要等疫苗4個星期。這一等,就等了5個月。友人剛排到6月底打第一劑。
- 在德國許多邦都面臨疫苗短缺,打疫苗不只是大排長龍、不能挑品牌 (有的邦被分到AZ+JJ,有的被分到BNT+JJ)。
- 沒有事先作人員和疫苗數量的造冊列管,要上網申請或電話預約,80歲以上也是。有的邦還只能上網申請。名額秒殺。友人4月底申請,50天後收到通知,再等10天後去打。
人類學學者因此「恍然大悟」,不造冊施打是「先進大國」時勢所趨。然而疫苗產能、疫苗採購、分配與施打分屬不同對象權限與事理範圍,如何相提並論尚需明辨。將人民的姓名、職業與工作場所等個人資料預先系統性地造冊呈遞給主管機關,藉以作為批准、核發與施打(數量奇貨可居的)疫苗的管制手段依據,究竟如何被當作是疫苗分發與施打政策良窳的評估指標?即使不問這個人人可能各有公斷的問題,前述三項德國友人的第一手在地生活經驗,也完全逸脫德國的規範與政策推動事實。原因如下:
- 不清楚該學者友人究竟屬於第幾順位的疫苗施打對象,若依文中所述,其友人「四月底申請、六月底始打得到疫苗」,最有可能屬於三大優先族群以外,即完全無優先權,自6月7日始全面接種的族群。依照德國的公開接種數據,截至6月21日止,德國已有42,540,863人被接種,為總人口數的51.2%;其中有26,274,154人已接受完整接種,為總人口數的31.6%。此並非朝夕之功,而是陸續從少量的疫苗供應量與優先族群,主要為高齡人士與醫療人力為始,逐步累積而來。以我較熟知的巴登‧符騰堡邦為例,去年聖誕節後,80歲以上的族群即可網路預約疫苗中心的接種時段,邦內各行政區使用大型運動、會議活動場所成立的疫苗中心則是從今年1月22日獲得發配疫苗後,持續運作迄今。6月7日始具有接種資格之人,在6月底得施打疫苗的等待期間是否過於不合理,或是必須把自行在四月就早早登記入候補名單的等候時間計算在內,無視當時年齡、職業、生理條件有更高染疫風險的三大族群亦正在接受疫苗接種,當作是個合理的政策評價標準?
- 承上,依照德國疫苗接種規定舊版規定第2條第1項第1款,80歲以上老人為最優先接種的第一類族群第一種人士。根據德國共用的疫苗中心預約平台網站說明,各邦的疫苗中心均提供網站及電話預約兩種方式,唯布萊梅邦因疫苗數量尚有限,尚在進行已發給邀請的優先族群疫苗接種。一般家醫診所、企業醫師以及為安養中心等特別提供的機動施打小組的預約方式另計。各邦亦輒提供多媒體宣導,例如黑森邦的網路預約教學影片與巴登‧符騰堡邦的疫苗種類簡介與免費接種政策影片。當我國去年曾有新聞報導「數位政委的87歲老奶奶都能輕鬆使用網路實名制預購醫療口罩」時,何以德國的80歲老人家透過宣導影片使用網路,或利用傳統通話方式預約疫苗接種時段是個被拿來檢討的理由?
- 德國聯邦健康部雖未對全國有資格接種疫苗的人民個資造冊列管,但疫苗分發政策與數量均屬官方網頁有案可稽的公開資訊,下圖為本年度第22至第26曆週(五月底至六月底),每週派發給各邦的各廠牌疫苗數量預告表:
根據前揭統計圖表,除了施打對象受到限制,且供貨遲延的AstraZeneca疫苗有明顯分配失衡的問題外,並無人類學學者轉述,其友人聲稱:「有的邦被分到AZ+JJ,有的被分到BNT+JJ」的常態問題。JJ是德國目前普遍施打的四種品牌中供應量最不穩定的品牌,根據官方網頁統計圖表,乃在本年度第二季後才開始陸續到貨,本月24日預計發配的JJ疫苗卻也沒有偏惠少數邦的情事。BioNTech、Moderna與AstraZeneca大率都是每週穩定發配。
最後,關於所抱怨的「不能選擇疫苗」的問題,仍須回歸疫苗接種的權利性質觀之。人民固然基於身體自主權,有選擇僅施打特定廠牌疫苗的自由,也因此可以拒絕國家強制為其施打特定品牌的疫苗,然而這並不表示國家因此負有有求必應的義務,事實上也礙難想像國家有可能滿足每個人民的喜好,在個人隨心所欲的時間裡及時奉上不同喜好的品牌選項,甚至以社會福利的方式為這樣的個人品味支出。當民眾預約接種時段時,接種場所都會公告所提供的疫苗品項,在接種前的諮詢與接種開始之際,醫師亦會再三確認疫苗內容物,且受接種者充分知悉所有資訊。若接種者對於目前提供的疫苗選項不滿意,在正式施打前隨時可臨陣反悔,靜待更好的時機。
自從新冠肺炎疫苗開打以來,德國待改進事項層出不窮。除卻疫苗出貨量有限,導致即使大量開放施打管道,依然「有市無行」,家醫診所無足夠疫苗可用的窘境之外,以邦為單位的分配方式,導致各邦之間的疫苗難以流用,使得疫苗在各邦之間分配不均,各邦疫苗中心開放的時段數量有顯著差距等問題,但以上種種均不在台灣學者所轉引的問題意識之列。
在檢討防疫政策運作事態時,援引外國經驗對照,獲致價值判斷是美事一樁,也往往是改革的動力。惟若對於外國經驗的真實性並非透過事實資料驗證,而是以經驗提供者的交情深淺作為依據,即忙不迭妄加援引,此種價值判斷即非根據事實本質所推論而來,毋寧只是扭曲拼湊事理,為自己預設、已不可撼動的價值判斷勻脂抹粉。台灣近來在日本、美國、立陶宛等友邦施以援手之下,稍解疫苗採購與到貨政策落差之苦。在獲得及時雨之際,這樣的言論所提供的價值判斷究竟能為台灣帶來防疫政策的正向啟發或是得到揠苗助長、適得其反的效果?或許只有在不同意見並陳之下,方能論斷,因此為該人類學學者的臉書公開貼文提供相關背景事實資料如上。
附帶一提,或可另闢蹊徑,提供觀察在德台灣人族群的切入視角。早在6月7日德國全面開放疫苗接種以前,在德國的台灣人網路社群便不乏能人志士「熱心教學」,指點同胞如何準備文件,長途周車勞頓到較偏鄉的疫苗中心,心存僥倖期待工作人員監管不嚴,或願意將多餘的疫苗殘液數量提供給非優先族群接種,好早早搶先接種疫苗;又或者是疫苗中心一律依照STIKO的接種建議,指定間距固定的兩劑疫苗接種時段時,為了盡早完全接種,想方設法尋找願意只提供第二劑疫苗接種的場所。又或者是試探性地在網路上探問在台灣的家人親友是否可以旅遊觀光的名義入境接種,或自己近日剛好要在一年半載之後重返德國,是否會遇到阻礙等等情事,以上種種現象比起藉由友人轉述,進而借題發揮的疫苗施打與分配政策比起來,或許更值得、也更容易以人類學的視角加以論述也不一定。屆時學者對於與友人之間對話提及的「沒耐性與不動腦」這兩項特質,肯定會有更多的深思和啟發。